分类:万通资讯 发布日期:2019/8/2 9:36:26 浏览次数:666 [返回]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漳州商标专利代理,漳州专利申请找万通知识产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漳委办〔2018〕44号)和《漳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财教〔2018〕31号)有关规定,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9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优先支持影响和成效特别重大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鼓励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每项申请经费5-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漳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对有省、市级到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再受理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的2018年度选派的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应是2018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结束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在申请书中应明确项目已开展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概要及已实现的技术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情况,成果辐射带动情况,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直接在漳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59.56.176.114:8081)填写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
2、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附件:
(1)必要附件: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进行归集)及相关票据。
(2)必要附件:技术指标佐证(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评价证明、测产报告等);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帐、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文件。
(3)或有附件: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4)或有附件:技术成果证明,如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及其他证明文件。
3、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推荐指标不超过2个,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各1个。
4、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9月4日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南楼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没有“受理编号”的申报书。
四、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科:联系人 朱静芳 电话:2932525
农 社 科:联系人 吴艺玲 电话:7092576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0日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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