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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售假白酒案件看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漳州商标续展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7/29 8:41:57 浏览次数:1080 [返回]


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出现一家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店铺售卖白酒,其销量以及经营额都获利颇丰,后面经过各品牌商标生产工厂核实,这些在店铺内售卖的都属于侵权商品。不知冒用知名度高的商标加在自己的商品上,其售卖的商品也不是从制作工厂中正规取得的,属于对商标的侵权行为。


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这起商标侵权案件涉及范围广,无效消费者众多,应该处以重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最后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涉及地区范围广,商标品牌多,从销售方面入手彻查该商品的制作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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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我们需要加深对商标侵权的印象,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这边所说的类似商品指的是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方式以及所需原料都与商标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使消费者分辨不清两者的区别。相近或相同商标就是指在外形上两者之间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有细微的差距进行浑水摸鱼。


销售侵犯商标所有权的商品。该商品侵犯商标所有权,但在销售中还是正常销售该商品,这种行为也是商标侵权行为。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侵权行为。商标作为区别不同商品的标志,在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等都有自己独有的标识,所以伪造注册商标或者商品即是商标侵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该商标组成形式或是颜色图案的,之后还把改好之后的商标投入市场进行售卖,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对商标注册人商标权受到损害的行为也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最后的一项指的是经过上述的行为,对商标注册人商标的声誉造成影响和损害。


商标侵权屡禁不止,就是因为中间商会在其中赚取很高的利润,但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大家进行相互监督,商标侵权对一人有利而损害的商标所在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不是能够做下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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