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万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乔丹体育用品长达八年商标之争终惜败,商标被撤销-泉州商标复审

乔丹体育用品长达八年商标之争终惜败,商标被撤销-泉州商标复审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8/31 9:22:30 浏览次数:989 [返回]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主要经营的是体育用品,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乔丹体育败诉。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乔丹+图形”商标被撤销。


乔丹体育用品长达八年商标之争终惜败,商标被撤销-泉州商标复审


2012年10月31日,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请求撤销乔丹公司(“中国乔丹”)“乔丹及图”商标。2014年4月1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文字“乔丹”与申请人姓名“Michael Jordan”及其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存在一定区别。而且“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难以认定这一姓氏与申请人姓名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另外该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所指的误导公众,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等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公众秩序的情形,因此维持原商标的名称。


同年,迈克尔-乔丹之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被诉裁定,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裁定。之后其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之后迈克尔-乔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被诉裁定以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商标争议案做出终局裁定,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2月8日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乔丹体育败诉,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最终这持续八年的商标纠纷案件终于告一段落,但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乔丹已经不能再使用已经被撤销的商标。这无疑对乔丹公司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另一方面也提醒企业,在商标名称的断定一定要明确该商标是否存在名人或者名胜古迹的名称,需要慎重对待,避免商标纠纷。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复审(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