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1/16 9:42:34 浏览次数:478 [返回]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牌”)诉重庆鸽皇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皇”)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判决结果显示,鸽皇一方需公开在报纸刊登声明,就侵害鸽牌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及侵害鸽牌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鸽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这一金额,创下目前已公开的重庆商标侵权案判赔金额之最。
2005年3月,鸽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第9类“电线;电缆”等商品上申请了“鸽皇GEHUANG及图形”的组合商标,并于2007年12月获得注册。2013年4月,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鸽皇商标侵犯了“鸽牌”系列商标权及企业字号权,鸽皇商标被予以撤销。对此裁定,鸽皇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服,并用5年时间,通过不停上诉,走完了商标争议中的所有行政诉讼流程,试图恢复鸽皇商标。2018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鸽皇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确立鸽皇商标无效的事实,宣告鸽牌公司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宣告鸽皇商标无效。
商标之争原本到此结束,但鸽皇公司在败诉后,仍然使用该已自始无效的鸽皇商标。于是鸽牌积极收集证据对鸽皇公司的侵权使用进行维权。。
2018年9月,鸽牌公司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鸽皇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幸福时光建材经营部(系“鸽皇”产品的经销商,与鸽皇公司具有关联关系),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
本次诉讼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认为,综观全案,被告鸽皇集团从企业名称和商标上对原告进行了全面的摹仿,侵权时间长达十 几年,侵权产品涵盖众多型款的电线电缆产品,且早有因假冒原告公司产品被处罚的记录,侵权的恶意明显,且情节严重。
事实上,鸽皇只是侵权鸽牌众多“李鬼”中的一个。这些年由于侵犯“鸽牌”系列商标权及企业字号权,而通过异议/无效被不予注册/宣告无效的电线电缆商标,包括鸽帝、坤鸽、鸽王、豫鸽等商标,也包括用其他带有鸟类形状的商标。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漳州商标代理费用一般多少(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万通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