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台达电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光峰科技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此次庭审采用“云开庭”的方式公开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了庭审全过程。
在曾引发市场关注的“科创板专利第一案”尘埃落定后,败诉的台达电子仍不断在各地法院以相同诉讼金额起诉光峰科技,光峰科技于去年12月起诉台达电子恶意诉讼行为,二者原、被告身份互换。
关于此案,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当年台达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光峰科技5255号专利无效。202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作出第45200号决定,维持5225号专利权有效。
因台达电子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上述决定,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台达电子的诉讼请求。然而,台达电子仍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4月15日法庭上,台达电子代表律师称,5225号专利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请求撤销2020京73行初13043号行政判决,并且依法撤销被上诉人作出的45200号无效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代表律师在庭审上表示,台达电子提交的三份出版物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庭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光峰科技的出庭律师指出:“台达电子提交的三份新证据严重超出二审举证期限,不应被法院接纳或组织质证。台达提交的三份出版物并没有公开5255号专利的技术特征,且台达采用的多组证据组合都属于一事不再理。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有效。”
对于此次审理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择日宣判。本次审理为终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本案也将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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