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政策通知 发布日期:2020/8/3 11:05:43 浏览次数:898 [返回]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专利执法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在专利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对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选择行政复议作为救济手段。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三个指南(指引)对已有的专利执法系列文件进行了及时地汇总、整合、修改,对执法办案部门实践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以总结、提升,从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三个方面更好地指导、规范执法办案部门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标准制定、案例指导、行政答复、开展培训等一系列工作不断完善业务指导体系,提升执法保护水平,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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