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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市监局关于申报2019年1月一2020年6月已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分类:政策通知 发布日期:2020/8/26 16:09:43 浏览次数:612 [返回]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共云霄县委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云委〔2016) 52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0)14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获得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申报核实后报县政府批准,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对象


专利第一权利人为本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户籍在本县的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0年8月6日一9月30日,途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办理。


三、申报范围


2019年一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其它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奖项。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如下申领材料:


1.《云霄县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一式2份;
4.授权委托书(单位)(附件2)一式2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6.收款收据(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按指纹),一式1份;
7.《承诺书》(单位)(附件3)一式2份.


(二)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如下申领材料:


1.《云霄县专利奖励申诸表》(附件1)一式2份;
2.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一式2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个人)(附件4)一式2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6.收款收据(须专利权人签名并按指纹、经办人签名并按指纹),一式1份;
7.《承诺书》(个人)(附件5)一式2份.


以上申领材料为复印件的,申领时须出示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


五、其他说明


1.截止材料申报之日,专利第一权利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者将专利转让、转移到我县辖区外,或企业外迁、破产、被法院拍卖的,不予发放专利奖励.


2.申领的专利为发明专利的,每件奖励1万元;能够提供发明专利转化相关证据材料的(如合同、协议书、转化说明、产品图片、销售证明等),每件再奖励2万元;申领的专利为实用新型的,能够提供实用新型转化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转化说明、产品图片、销售证明等)每件奖励3000元,同一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3万元;申请人为个人的,奖励按文件规定50%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两项奖项合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宽林13605031083、方福闽13605098299、办公电话:0596-8513126


附件1:云霄县专利奖励申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单位)
附件3:承诺书(单位)
附件4:授权委托书(个人)
附件5:承诺书(个人)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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