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6/25 11:30:31 浏览次数:486 [返回]
近日,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本案诉争商标为唯品会公司申请的第27381350号“唯品会”商标,引证商标为袁永滨、李慧等人申请的“唯品汇”“维品慧”等商标。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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