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I Love You,You Love Me……”你知道吗,这首被称为“魔性神曲”的蜜雪冰城主题曲中的许多歌词,被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并且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成功获准注册!
11月8日,“蜜雪冰城多个歌词商标注册成功”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榜单第二名。
天眼查APP显示,近期,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蜜雪冰城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件“I LOVE YOU YOU LOVE ME”商标已注册成功,相关商标申请于2021年3月,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此外还有多件该公司提交注册申请的歌词相关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或驳回复审中等。
万通知识产权注意到,在天眼查公布的“商标消息”中,蜜雪冰城公司获准注册的主题曲歌词商标均为图文组合商标即“蜜雪娃娃图样+歌词”或是“歌词+mixue字样” 商标。可以说,这种组合方式才使得相关商标具备了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应该具有的显著性。
万通知识产权了解到,除了蜜雪冰城公司将主题曲歌词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外,今年在抖音上大火,火到“披荆斩棘的哥哥们”也在节目中演唱过的另一首“神曲”——《什么是快乐星球》中的歌词“什么是快乐星球”,也被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万通知识产权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到,目前,已有16件“什么是快乐星球”商标被提交注册申请。目前,中国商标网显示,这些商标有的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有的处于失效状态,还有的则处于等待受理状态。
而就歌词被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事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某律师事务所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保护的客体。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此,歌词作为一种短语能否注册为商标,首先要看是否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也就是说,消费者能否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
在实务中,通常认为广告短语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但是,广告短语与其他要素组合而使得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则可以注册为商标,例如,该短语中包含有该申请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或登记使用的字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商标的文字或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构成近似,也可能遭到驳回。
此外,关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问题,具体到歌词被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中来说,歌词通常是语句或短语,如果该短语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其他人将该短语申请注册商标,就会发生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问题。当然,著作权人本人将其作品中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则不存在权利冲突的问题。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泉港商标续展费用多少(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版权登记(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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