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峰终于拿回苏打绿商标权”“苏打绿这次真的回来了”……5月30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台湾乐团苏打绿(2020年更名为鱼丁系)前经纪人林暐哲发布声明,宣布放弃“苏打绿”商标权,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苏打绿,英文名为Sodagreen,由主唱吴青峰等六人组成,于2004年5月出道。2013年4月,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提交了30余件“苏打绿”及“SODAGREEN”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吴青峰与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终止经纪合约。
而此次事件发生后,在中国大陆,“苏打绿”相关商标的申请注册与法律状态如何?林暐哲声明放弃商标的所有权,是否意味着吴青峰等人拥有了“苏打绿”商标?就此,万通知识产权的专家提供了以下解读。
问:“苏打绿”相关商标的法律状态如何?
答:通过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目前,在中国大陆,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30余件“苏打绿”及“SODAGREEN”商标,其中获准注册且仍为有效状态的有20余件,包括涉及组织表演(演出)、安排和组织音乐会、节目制作、娱乐、音乐制作等服务的第41类。
问:林暐哲声明放弃商标的所有权,是否意味着吴青峰等人拥有了“苏打绿”商标?
答:权利人主动放弃不等于权利即刻转移,放弃与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互相之间不存在必要的关联性。声明中的表述为:“所以我决定放弃商标的所有权”,声明人为“林暐哲”。而相关商标注册人为“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因此,林暐哲的上述个人声明并不当然对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有效。同时,仅从声明内容来看,“放弃权利”只能代表“林暐哲”本人对于“苏打绿”系列商标不主张权利,并不代表“苏打绿”系列商标当然地被转移到吴青峰等名下。
问:林暐哲声明放弃商标的所有权,是否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
答:注册商标所有权丧失并不因权利人或实际控制人公开发布声明而自动丧失,而且基于该商标目前仍为合法有效注册商标,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仍是“苏打绿”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因此,他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苏打绿”注册商标的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通常情况下,不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可能性:第一,使用人原本就是该项权利的所有人;第二,使用人取得了该项权利所有人的许可;第三,有其他法定的不侵权情形(比如非商标性使用或其他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不属于这几种情况,那么使用人就可能构成侵权,就看权利人是否向该使用人主张侵权责任。
从目前的声明看,林暐哲只是不会向使用人主张侵权责任,但并不代表他人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何况,如果这个使用人是一个与原苏打绿组合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无论是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还是林暐哲,又或是吴青峰等人,应该都不会支持。
问:吴青峰等拿回“苏打绿”商标可能有哪些方式?
答:如果吴青峰等想要拿回“苏打绿”系列商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注销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所有商标,吴青峰等重新提交“苏打绿”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但这里还有个前提是,不会存在其他在先近似商标等权利障碍。
第二,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将所有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权转让给吴青峰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需要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转让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
综上,由于“苏打绿”商标本身具备较高知名度,其商业价值不可忽视,此次声明或为双方进一步协商搭建了桥梁,至于最终林暐哲与吴青峰等人就“苏打绿”系列商标权能否达成协议,“苏打绿”系列商标权归于何人,本报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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