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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商标专利,晋江专利代理,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分类:媒体报道 发布日期:2018/12/8 23:45:29 浏览次数:3310 [返回]


泉州商标专利,晋江专利代理,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闽科农〔2018〕4),为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方式

要跨界别、跨区域选择科技人才,广开科技特派员选认渠道,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推进“三产”融合,着力打造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升级版”,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负责选拔推荐在属地范围内已经为当地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科技人员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二、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须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选拔推荐对象与已参与本年度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科技人员不重复。本批次不开展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工作。

三、选认流程

111-9日选认对象需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http://ktp.fjsp.gov.cn)注册,附上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110-14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通过系统打印个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盖章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1115日上午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127号窗口(东海大厦)进行受理,受理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请表(一式一份)、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一式一份)、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1116-21日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系统审核,征求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泉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意见,通过系统分别打印个人、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省科技厅农业科技处。

四、工作经费补助申请

(一)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选认对象均可申请工作经费。请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详细填写相关信息。此项补助与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补助不重复。

(二)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应统筹兼顾,既努力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所有乡镇全覆盖,又要计划好明年的工作。服务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不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建平:22579361,电子邮箱:22579361@163.com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115




泉州: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SOHO办公1栋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0596-2960023
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0592-62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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