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消息,因贪图便宜,在没有索取进货凭证和确认供货单位的情况下,通过上门推销的业务员那购进了“葛兰吉奔富”商标的珍藏干红葡萄酒用于销售,直到被查处时,海口龙华宏和商行才意识到这些原来是侵权假冒的葡萄酒。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因销售商标侵权的“葛兰吉奔富” 珍藏干红葡萄酒,海口龙华宏和商行被立案处理。
4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龙华区水产码头水港路的海口龙华宏和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商行经营场所摆放10瓶涉嫌侵犯“penfolds”“奔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750ml“葛兰吉奔富”珍藏干红葡萄酒。面对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该商行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商品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penfolds”“奔富”商标注册人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上海鸿孚律师事务所鉴别,上述商品均为侵犯“penfolds”“奔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记者了解到,“奔富”品牌的葡萄酒于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经过持续的使用和广告宣传,在市场尤其是葡萄酒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商标注册人在营销过程中,也进行了保护性注册,分别成功注册了“奔富格兰奇”等系列第33类商标。
执法人员对该商行经营者林某洪询问调查了解到,海口龙华宏和商行长期主要经营各个品牌白酒,有相对固定的合法进货渠道,但因贪图便宜,在没有索取进货凭证和确认供货单位的情况下,于2022年10月通过上门推销的自称叫“杨某”的业务员的手上,以每箱165元的进货价购进了2箱(每箱6瓶)共12瓶标有红色英文“PenfoldeGelangee”标识和“葛兰吉奔富”商标的珍藏干红葡萄酒用于销售,销售价为每瓶35元。截至案发时,已售出2瓶,无销售记录,剩余10瓶被依法扣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宏和商行销售“葛兰吉奔富” 珍藏干红葡萄酒,其行为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依法责令该商行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商标侵权商品10瓶“葛兰吉奔富” 珍藏干红葡萄酒;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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